莱特光电核心技术源自第三方,自身销售数据打(2)
数据或存披露不实
为证明自身具备研发能力及研发独立性,莱特光电在首轮问询中澄清,公司研发技术团队具有有机化学、精细化工、光学、电子信息等学科领域的背景,在经过初期MS的韩国培训后,对于OLED终端材料及其研发方向建立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其后,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逐步形成了自身的研发技术体系,公司后期产品及技术开发皆独立于MS。
不过,上交所对此仍持怀疑态度,并在第二轮问询中继续提问,要求莱特光电进一步说明其自主研发产品和其他来源技术产品内容、收入及占比情况;结合MS及其他公司与莱特光电在技术上的关系,进一步说明其技术独立性。
在此前提下,时代商学院对比了两轮回复稿的相关数据发现,莱特光电自主研发产品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出现不一致。
首轮问询回复稿(2021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OLED终端材料产品应用MS相关技术的情况”的信息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莱特光电自主专利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626.6万元、1361.17万元、1.01亿元、1.15亿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01%、8.79%、52.66%、96.01%。
第二轮问询回复稿“公司OLED终端材料中自主研发产品和其他来源技术产品内容、销售金额和占比的情况”显示,报告期内,该公司自主研发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0、614.61万元、9619.47万元、1.14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97%、50.01%、95.37%。
两份文件的发布时间均为今年9月30日,但同一内容的数据却出现了如此大的差距,真实性着实令人心生疑惑。
总结
OLED终端材料领域门槛较高,对技术具有较高要求。莱特光电通过与MS的合作得以掌握到相关核心技术及重要客户京东方,对MS的依赖度较高。但该领域的技术迭代较快,脱离了MS的莱特光电是否具备应对市场变化的研发能力仍待商榷。
虽然该公司高薪聘请了技术人员金荣国从事研发工作,但天差地别的薪资待遇是否会给莱特光电带来人事管理上的隐患?莱特光电是否能长期吸引金荣国为其效力?
此外,同一时间发布的资料却出现数据差异,到底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将数据填写错误?抑或是该数据本身披露不实,导致披露差异?
【参考资料】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上交所科创板
《莱特光电及保荐机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上交所科创板
《莱特光电及保荐机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上交所科创板
文章来源:《光学与光电技术》 网址: http://www.gxygdjs.cn/zonghexinwen/2021/1103/711.html